为做好我院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1066vip威尼斯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7]20号)精神和《1066vip威尼斯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原则与范围
1.推荐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坚持立德树人标准;注重学生学业成绩,兼顾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拟申报高校的层次;实行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2.选拔对象:隶属我院学籍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
二、成立工作小组
(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遴选组建推免工作审核专家组、对学院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提交研究生院。
组 长:吴云韬
副组长:张俊赵小硕刘军
组 员:刘玮刘黎志徐银霞吴静吕涛刘晓华李晖付雅丽
(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审核小组”。主要职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并给出具答辩结论和意见。
组 长:刘军卢涛
组 员:张水平徐银霞吴静姚峰刘晓华李晖付雅丽
(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督查组(简称“推免督查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 长:赵小硕
成 员:朱向莹、胡杰、还萍、丁云龙、付雅丽、贾天琦
三、推荐名额
我院获得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为8个。
四、推荐条件
研究生推免实行“报名选拔制”,即首先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推免工作,然后由学院进行选拔。
(一)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凡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学校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或两次及以上被我院给予通报批评的学生,取消报名资格。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不论是否被学校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的,一律不得报名。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① 第1至6学期(5年制按1至8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且成绩优秀。
② 原则上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以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获得其他高校夏令营优秀学员资格的学生,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方面适当放宽。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中遴选推免生:
1.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校研[2017]20号文附件1所列)满足以上条件的第1、2、4款可以直接推荐。
2.推荐时全部必修课合格,并经本校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根据学校要求,我院推荐上报的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不得超过学校下拨计划的50%。
(三)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五、推免程序
1.9月25日前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栏上公布。
2. 9月21日至9月26日中午12:00前学生自主申请。学生填写《1066vip威尼斯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或《1066vip威尼斯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表》,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一览表、其他高校优秀夏令营学员资格等材料,相应材料复印件需由担保老师(学业导师或班主任)签字确认方可。
3.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学习成绩+奖励得分(最高20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最高10分),按总成绩排序。学习成绩为前3年(5年制为前4年)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得分按《1066vip威尼斯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见附件2)确定,学院综合考核得分依据专家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评定。学习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4.专家审核小组于 9月26日下午进行材料审核,9月26日下午进行面试并确定推免名单,9月27日中午推免名单进行公示。10月1日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报研究院。
六、管理与监督
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程出现补考记录;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
4.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5.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6.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或终止其学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推免资格担保
凡我院学生申请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必须由该生学业导师作为担保人进行担保。若因该学业导师出国、生病住院或长期修养等特殊原因无法担保的,可由班主任自愿进行担保。若学业导师或班主任均无法(或不愿)为该生提供担保的,则该生将无法提交推免材料。
担保内容包括:
1.该生所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真实可靠,无弄虚作假行为。特别是被申报高校承诺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担保人必须认真审核,并予以确认。
2.该生一旦获得推免资格,应保证推免名额不浪费,即不能因为录取高校不理想或其它原因而中途放弃推免。
3.应确保该生将本校本院专业作为申报高校志愿之一。在不被其它志愿高校录取的情况下,按时参加由本院组织的“接收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面试,以确保被本院录取。若该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本院专业研究生”名义获得推免资格的,担保教师应确保该生不参加其它高校的推免,或中途放弃推免。
4.担保教师需全程掌握学生参加各高校“夏令营”,以及获得高校研究生录取资格的情况,确保学生提供给学院的录取信息真实、有效。以下情况均属教师和学生“失誉行为”:
a.学生以“直博”名义获得推免资格,而实际上没有获得申请高校“直博”资格的;
b.学生以“获得‘985高校’录取资格”名义获得推免资格,而实际上没有被“985”高校录取的;
c.学生以“获得‘211高校’录取资格”名义获得推免资格,而实际上没有被“211”高校录取的。
以上担保内容,由担保教师以个人在学院的声誉为担保。凡有上述“失誉行为”发生的,教师个人将被列入学院“失誉教师”名单,除教师个人声誉受损之外,原则上该教师在五年之内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为学生担保。同时,学院还将对教师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以及其它相关的处理。
特别提醒:教师担保需谨慎,若未对学生所作所为、个人品行进行全面、充分了解而轻易担保,所造成的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学生必须跟学业导师密切联系,告知并提供详细过程及证明材料;学生必须在学业导师心目中拥有良好的信誉,若平时与学业导师沟通不畅,则很有可能造成无人担保的结果。因此,教师和学生之间拥有良好的信誉、充分的信任是非常重要的。
八、工作要求
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程序,确保本次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066vip威尼斯、1066vip威尼斯纪委监督电话:027-87992068;办公室:计算机大楼125室。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1066vip威尼斯、1066vip威尼斯推免工作小组,最终结果由计算机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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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4日